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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增值税大变!新增2项优惠,4项退税废止
发布时间:2025-11-18 10:33:05
财税改革手术刀精准落下,一批税收优惠退出历史舞台,另一批新政登台,企业税负格局悄然生变。
2025年11月17日,本月纳税申报截止日,纳税人发现一些熟悉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消失。这一切源于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10号),该公告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政策调整废止了8项政策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涉及风电、核电、融资租赁、飞机维修、铂金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等多个行业。同时,新政并非全面取消优惠,而是体现了“有保有压”的差异化思路。
政策大调整:四个行业退税优惠取消
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根据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2015年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这意味着实行了近十年的陆上风电增值税优惠就此终结。该政策原本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核电行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也开始淡出。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对于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可继续按原政策执行。而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机组,则自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融资租赁行业同样失去增值税优惠。原有政策规定,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此政策自11月1日起取消,相关业务将恢复适用正常增值税税率。
此外,飞机维修、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以及铂金钻石交易等领域的多项增值税减免或即征即退政策也同步取消。这些政策多是在行业发展初期制定的,目前相关行业已逐渐成熟,具备了市场竞争力。
税收优惠新增与保留:两项政策亮相
在一片优惠政策取消声中,海上风电获得了过渡性税收支持。公告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这种差异化处理反映了政策精准性的提高。与已经成熟的陆上风电相比,海上风电仍处于发展初期,面临投资成本高、建设难度大、运维挑战多等难题。
2025年9月1日起,完善后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正式实施。新政策将留抵退税适用范围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不同的退税比例。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可以按月申请留抵税额退税,退税比例最高。
除上述4个行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根据新增留抵税额金额大小,分别适用60%和30%的退税比例。
政策背景:从“普惠”走向“精准”
此轮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时明确提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指出:“此次调整一大特点是政策目标已经实现的产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退出。”
随着近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推进,抵扣链条更加完整,这些行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整体明显下降,政策的退出必要且及时。
从税制完善角度看,增值税作为链条税,其核心机制在于通过“增值”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然而,即征即退等中间环节的减免税政策实质上打断了抵扣链条。
当上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下游企业无法获得足额进项税抵扣,导致实际税负不降反增。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田志伟认为,这种差异化处理体现了政策的精准性。“陆上风电技术已非常成熟,成本具备市场竞争力,不再需要特殊税收扶持。”
“而海上风电仍处于发展初期,继续给予税收优惠,是国家对这块‘难啃的骨头’的明确支持。”
行业影响分析:新能源领域的差异化待遇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调整对新能源行业影响深远。根据研究报告,陆上风电取消增值税优惠后,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IRR)预计从约9.5%降低至9.0%,年均盈利从1.8亿元/GW降低至1.6亿元/GW。
海上风电在保留税收优惠的情况下,资本金IRR从约10.4%降低至9.9%,年均盈利从3.3亿/GW降低至2.9亿/GW。整体来看,增值税政策调整对风电盈利影响有限。
这主要是因为项目运行前期存在较大规模因构建固定资产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前期增值税退返规模较小。
对核电行业而言,政策调整采用 “新老划断”方式,确保平稳过渡。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享受税收优惠,这将促使核电企业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
政策调整后,已核准核电机组的资本金IRR将从原来的15.3%降低至14.5%,运营前15年年均盈利约降低0.6亿元/GW。
而未核准机组的资本金IRR将降低至13.6%,运营前15年年均盈利约降低1.0亿元/GW。
不过,随着“华龙一号”等自主技术的成熟和批量化建设,核电机组造价有望下降,仍可保持较高盈利能力。
企业应对策略:四阶段调整路径
面对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调整,企业需要系统化应对。安永税务专家建议企业采取四阶段调整路径。
首先,进行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情况的定性和定量评估。企业应全面梳理当前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清单”,并统计其体量规模。这不仅包括静态税负测算,更要进行动态情景分析。
其次,内部管理与流程重塑。业、财、税一体化配合是应对政策变动的核心。企业需要从业务视角评估整个供应链,预估上下游合作伙伴可以负担的价格变动。
第三,战略与运营调整。涉及税收优惠政策清理的行业需要重塑投资决策模型,将“税收优惠不可持续”作为基本假设纳入投资回报测算。
最后,政策跟踪与主动应对。企业应建立政策追踪机制,对政策信号进行前瞻性研判,在政策制定征求意见阶段积极反映行业实际情况。
税制改革前瞻:从规范到公平的增值税制度
此轮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背后,是更深层次的税制改革逻辑。即将于2026年实施的《增值税法》充分体现了三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
《增值税法》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免税的范围,并规定国务院可以针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特定情形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但需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梁季指出:“此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完善增值税制度,为即将在2026年实施的增值税法提供保障。”
从产业政策导向看,此次被取消的优惠政策多制定实施日期较早,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已不相适应。未来税收优惠将更加聚焦于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领域。
此外,在财政收支矛盾有所加大的背景下,清理规范税收优惠,也有助于维护税制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确保财政收入稳定。
风电增值税政策调整只是开始。未来税收优惠将更加聚焦于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领域。清洁能源、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等关键行业可能成为下一轮税收支持的重点。
税收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不仅关乎财政收入,更关系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为市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当政策红利逐步“退潮”,真正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将脱颖而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将获得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