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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新政下的企业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04 14:52:48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电子数据联网核查。这一新政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取代传统纸质凭证流转,显著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及时掌握新规要求并调整内部操作流程,对于顺利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改单、撤单等相关手续至关重要。

联网核查政策的背景与意义

电子数据联网核查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水平迈上新台阶。该政策的核心价值在于打通了税务与海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企业涉税数据与报关单数据的实时交互验证。传统模式下,企业需要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纸质证明,再持该证明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繁琐且耗时较长。而新机制下,税务部门为企业开具证明后,电子数据将实时传输至海关系统,海关在通关环节可直接调用进行比对核查,大大缩减了企业往返于部门之间的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

这一变革对于频繁处理出口退运业务的企业尤为有利。根据新规,联网核查系统正式运行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无需再提交纸质证明,从根本上解决了因文书传递延误导致的业务停滞问题。同时,电子化流程也降低了证明丢失或伪造的风险,增强了贸易链条的透明度和安全性。值得注意的是,该系统还设计了应急方案——当因计算机管理系统或通信网络故障无法实施联网核查时,企业可提交纸质证明作为临时替代方案,这种双轨制设计确保了业务处理的连续性,体现了政策设计的灵活性与人性化考量。

企业操作流程详解

面对新政实施,企业需要熟练掌握电子化申请流程,确保规范、高效地办理《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是分步骤操作指南:

  • 第一步:系统登录与入口定位:企业办税人员需登录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找到【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模块,选择【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功能。也可直接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词快速定位该功能入口。需注意的是,在首次申报前,企业必须完成【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中的备案手续,否则无法进行后续操作。

  • 第二步:明细数据采集: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数据录入界面。关键字段包括所属期、申报批次及退(免)税状态。其中,退(免)税状态的选择直接影响后续处理方式:若报关单尚未申报退税,选择"尚未申报退(免)税";若已办理退税,则需选择"已办理退(免)税",并录入原退(免)税额,同时业务处理方式应选择"补税"。在填报退运信息时,退运数量和单位必须按照报关单上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准确填写,否则可能导致海关环节数据比对失败。

  • 第三步:证明申请与提交:数据采集完成后,需依次完成以下流程:

    1. 生成申报数据:系统将根据采集的信息生成标准化申报记录

    2. 上传附列资料: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已补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出口发票等必要文件

    3. 数据自检:点击【数据自检】按钮,系统会自动检测申报数据中的疑点。自检成功后,可查看疑点详情,其中错误类疑点必须修正,警告类疑点需分析后决定是否调整

    4. 正式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数据将传送至税务审核系统。企业可通过"退税审核进度查询"功能实时跟踪审核状态

关键注意事项

联网核查新机制下,企业需特别关注以下操作要点,以避免常见问题:

  • 证明使用规则:新政明确规定,已在通关环节使用的证明不得向税务部门申请作废或补办。这意味着企业在使用证明前必须确保所填数据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因证明不可撤销而导致后续处理困难。同时,对于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企业需按规定补缴已退税款或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否则将影响后续退(免)税申报资格。

  • 系统故障应对:虽然电子化流程是主流方式,但政策仍保留了纸质证明的应急通道。如因计算机管理系统或通信网络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实施联网核查,企业可向海关提交纸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建议企业平时即将税务机关开具的纸质证明妥善保管,以备不时之需。若在操作中遇到技术问题,可随时拨打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客服专线010—95198寻求技术支持。

  • 退运情况处理差异:根据货物是否已申报或办理退税,企业需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对于已办理退(免)税的货物,采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应在当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采用免退税方式的,则需先补缴已退税款再申请证明。对于尚未申报退税的货物,流程相对简单,只需准确填写退运信息即可。这一区别对待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清晰掌握本企业货物的退(免)税情况,避免因选择错误处理方式而导致业务延误。

构建企业内部的数字化管理长效机制

电子数据联网核查政策的顺利实施,不仅依赖于外部的系统支持,更需要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协同优化。出口企业应以此为契机,推进相关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 专人专岗制度:建议设立专门的税务合规岗位,负责跟踪政策变化、统一操作口径。该岗位人员应定期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及时掌握最新要求。同时,企业可建立内部操作手册,详细记录系统操作步骤、常见问题解决方案以及紧急情况联系人,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 业财融合机制: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退运、改单等业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至财务环节。例如,报关部门在获知货物需要退运时,应立即通知税务处理人员,以便其提前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缩短整体处理时间。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ERP系统建立业务财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流转与税务处理的同步化。

  • 档案管理电子化:虽然新政下纸质证明使用减少,但企业仍需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妥善保存《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电子数据及相关申请材料。建议按业务发生时间或报关单号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存储,确保任何一笔业务均可快速追溯。电子档案的保存期限应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一般不少于5年。

结语

《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的实施,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企业而言,这既是流程简化的机遇,也是管理升级的挑战。企业应积极适应这一变革,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电子化管理,充分利用政策红利,降低合规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只有主动拥抱数字化变革的企业,才能在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赢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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